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安证
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
(资料图片)
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,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、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,景顺
长城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(场内简称:电池 30ETF,基金代码:
增强,基金代码:159610)、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
(场内简称:红利 100,扩位证券简称:红利 100ETF,基金代码:515100)、景顺长城中证
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(场内简称:科技港股,扩位证券简称:港股科
技 50ETF,基金代码:513980)、景顺长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
金(场内简称:消费电子 50ETF,基金代码:159733)、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 150 交
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
(场内简称:TMTETF,
扩位证券简称:TMTETF,基金代码:512220)
、
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(场内简称:景顺 MSCI;扩
位证券简称:景顺 MSCIA 股 ETF,基金代码:512280)(以下简称“相应基金”)自 2023 年
(以下简称“一级交易商”)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
注册(办公)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
法定代表人:章宏韬
联系人:范超
电话:0551-65161821
传真:0551-65161825
客户服务电话:95318
网址:www.hazq.com
二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
客户服务电话:95318
网址:www.hazq.com
客户服务电话:400 8888 606、0755-82370688
网址:www.igwfmc.com
风险提示: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
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
合同、招募说明书等文件。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二○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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